[资治通鉴]化解暴乱的艺术
作者:余波 日期:2008-04-02

引用内容余波:
东汉政府处理暴乱的手法是非常艺术和高明的。变民是一个大而化之的概念,其中真正有“不可告人目的”的变民大概是极少数,其他大部分人只是“不小心”卷入,或是干脆被利用了。东汉政府攻心为上,为不小心犯罪的人设置“五人击杀一人”的免罪通道,同时对该区域的官员进行条件免罪,条件也很简单,尽力到平息暴乱中即可,以前的事情可以既往不咎,于是官员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,最终让变民集团陆续瓦解。
当然,现如今,我们的社会司法体系已经逐渐清晰,不太可能也不需要照搬以前的搞法,但思路的借鉴也是有价值的。
引用内容资治通鉴:
各郡、各封国变民不断崛起,郡政府或县政府派出军队征剿。军队到时,一哄而散。军队去后,再行续集。
冬季,十月,东汉政府派使节到各郡、各封国,鼓励变民集团自行检举攻击:五人击杀一人,五人的罪即行免除。对于畏怯、逃避,或者故意放纵贼盗的官员,一律不追究责任,而只责成他们剿匪立功。各郡、各封国地方政府首长,无论是州长、郡长、县长,被控境内有贼盗却不缉捕,或懦弱怕事,放弃职责的,全不处罚,而只考查今后工作成绩,看谁捕获的最多?谁捕获的最少?对藏匿掩护罪犯的人,才予以惩戒。
于是,变民集团内讧,官员全力征剿,变民集团遂先后瓦解。东汉政府把一些变民首领迁移到别的郡县,拨付给土地给他们,发放种子,使能够安心生产。从此之后,放牧的牛马,晚上不必回厩,城门夜间不再关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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